为积极适应新形势下各类妇女群体的现实需求,构筑“上面千条线、下面一张网、身边一个家”的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新格局,切实把妇联组织“引领服务联系”职能落到实处,根据省妇联《关于在全省开展建设“妇女微家”工作的通知》(赣妇字[2019]9号)和市妇联《关于推进全市“妇女微家”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洪妇字[2019]20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推进全区“妇女微家”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以及省妇联十二届二次执委会议、市妇联十三届三次执委(扩大)会议精神,以广大妇女现实需求为导向,切实发挥好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当好党开展妇女工作最可靠最有力的助手。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深化“会改联”、“区域化” 建设成效,主动应对新时代妇女多样化需求,注重从广度和深度两个方向拓展覆盖面,夯实妇联组织的根基,创新妇联组织设置,健全完善基层妇女组织体系,厚植妇联组织的优势,激发阵地活力,打通联系服务妇女群众的“最后一米”,把“妇女微家”打造成为宣传党的政策,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的精神高地;密切联系妇女,服务贴近妇情民意的生动舞台;开展就业指导,助推妇女就业创业的暖心课堂;加强教育引导,提供法律维权服务的贴心窗口;注重立德树人,推进家庭文明建设的鲜活阵地;集聚社会资源,推进公益志愿服务的桥梁纽带,实现妇联运行架构扁平化。
三、基本原则
建设“妇女微家”要贴近基层、贴近生活、贴近妇女,顺应妇女群众就业、生活、聚集方式多元化的趋势,准确呼应妇女群众需求重点、关注热点、困惑焦点,按照就近、方便、快捷,“成熟一家建立一家”和“先建立、再完善、后提高”原则,从实际出发,因时因地因需建设,不贪大求全、不搞标本、不做盆景、不设格式,力争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实现“一地一特色,一家一品牌”。要始终坚持妇联主导与资源整合相结合,阵地建设与活动开展相同步,规范建设与特色打造相协调,将“妇女微家”作为“妇女之家”的延伸辐射和有益补充,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夯实妇女工作的群众基础。
四、主要功能
“妇女微家”是妇女群众相聚交流、相互探讨、相知相助的共享平台。要从实际出发、从服务入手,重点围绕宣传教育、创业就业、权益维护、恋爱婚姻、家风家教、美丽庭院、文体活动、健康养生、巾帼志愿、扶贫济困等10大功能创建“妇女微家”,因地制宜提供如“微家风、微联谊、微培训、微维权、微议事”等个性化特色服务,创新设立如“微之角、微菜单、微记录、微相册、微计划”等“微系列”内容,吸引周边妇女群众有事找微家、活动在微家、心聚在微家,用“小家”的力量,汇聚“大家”的温暖,不断增强“妇女微家”联系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
五、工作要求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点。各级妇联组织要积极推进在全市各地工业园区、农村合作组织、社区网格、商务楼宇、专业市场、社会组织等各行业、各领域中女性集聚的地方灵活建立“妇女微家”,探索在两新组织、流动妇女以及居民楼栋等设立“妇女微家”。在“微家”管理人员选配上要认真把关,全方位、多层次考察了解,切实把政治素质过硬、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心妇儿事业、有专业特长的女性推选为“妇女微家”管理员。要注重深度挖掘“两代表一委员”(即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联执委、“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各类优秀女性榜样群体的资源,灵活建家。鼓励有条件的各级妇联执委在自己所辖范围建立“妇女微家”;鼓励各类受表彰的优秀女性在自己所在工作岗位或区域建立“妇女微家”;鼓励在妇女群众中有影响、有热心、有特长的女性担任“妇女微家”的“管家”。活动阵地可设在“管家”的办公地或个人住所,也可在社区、楼宇等定点公共聚集区域。
(二)服务为本,规范管理。要结合实际,量体裁衣,逐步建立完善与自身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妇女微家”工作制度,保障“妇女微家”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各“妇女微家”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和风格特色,自行设计有妇联logo 或妇联字样的不同材质、规格的专属“妇女微家”标识,并悬挂摆放在“微家”醒目位置,让广大妇女熟知在身边设立的妇联服务载体。“妇女 微家”主体要依托自身的特点特长,确定项目具体服务功能,做好项目终在法律法规和妇联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健康有序地建设运行。要对“妇女微家”实行动态管理,畅通出口,对于没有实际活动支撑的“贴牌式”微家,以及在运行过程中出现有违公序良俗、超出法律法规界限等情况的“微家”,要及时引导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