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事项

退休人员死亡申领丧抚费


二、办理对象

区属企业退休已享受养老金待遇死亡的退休人员


三、办理材料

1、死亡人员身份证2、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火化收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事流程

1、死亡人员家属前往西湖区领取填写《申请死亡丧抚费报告单》2、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登记、盖章、审核3、区社保机构进行审批4、区社保机构完成转账支付丧抚费(将丧抚费发放至死亡人员个人存折)


五、办理时间

劳保所:全年均可   西湖区社保机构


六、办事地址

南浦人社所